江苏扬州:已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三种情况可享首套政策

观点网讯:9月20日,扬州银行已普遍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据多家扬州银行房贷部人士透露,“虽然目前我们还没接到有关部门的正式通知,但事实上,‘认房不认贷’政策我们各家银行已普遍执行,只要是贷款人家庭名下在本地没有住房的,不用查贷款记录,直接可以享受首套房政策,利率最低可执行LPR-50BP,也就是3.7%。”

目前扬州银行通行的对首套房的最新认定标准,普遍可以分三种情况: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贷款享受首套政策;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但没有贷过款的,再买房可享受首套政策;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且有过贷款,但贷款已还清的,再买改善性住房,也可享受首套政策。

众多业内人士表示,这样的优化政策也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且更人性化,贴合扬州的实际情况。

(责任编辑:蒲莎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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