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四大基本原则,不用担心强拆与逼迁!
尽管各个地区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而导致每个地区的拆迁补偿并不统一,可是原则性的指引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法律原则还是有的,这些原则、法律条例的存在充分的保障着百姓的利益。
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详细阐述了国有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其中强调的四条拆迁补偿原则,充分保障着被拆迁人的补偿利益。当遭遇一些不公平的对待时,这些原则也能为广大被拆迁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提供重要参考意义。
一、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因此凡是说要先搬迁后补偿的,都是违法的,其目的往往是拆了老百姓房子,加速拆迁进程,又或者让老百姓处于不利的谈判地位,自己掌握充分的主动权进而施压,压低补偿款。
被拆迁人自身一定要坚定这一原则不动摇,不要被拆迁方误导。拆迁双方就房屋征收补偿的各个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然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后双方需要依照协议的约定,对协议中确定的义务进行履行。这些事项均完成,才算是满足了“补偿在先”这一原则的要求。
二、补偿不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的原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此,如果您的房屋补偿均价低于周围类似房屋的价格,那么肯定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如果碰到了这种情况,您要及时进行维权。
三、禁止逼迁原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因此不仅强拆是违法的,暴力以及断水断电等软暴力逼迫当事人搬迁的行为,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四、拆迁户自由选择补偿方式的原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同时在实践中,如果拆迁户的房屋价值比较大的话,拆迁户也可以选择既拿拆迁款,也要安置房,如果地方政府在拆迁时不顾拆迁户意见,强行安排拆迁户拿钱还是拿房屋的话,这是违法的,您可以早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知识
拆迁补偿四大基本原则,不用担心强拆与逼迁!
北京拆迁律师:征地拆迁中的6大不变原则
拆迁律师:强拆也有合法的,若非这种的强拆,需承担赔偿责任
凯诺律师:签了补偿协议后房屋被强拆,强拆行为仍有可能是违法
“桥中房”户主为何不愿意搬迁?对拆迁补偿事项不满应如何解决?
房屋被强拆后造成的损失赔偿,不应低于补偿
强拆、强征总是来袭?这三件事请务必做到
同一时间强拆了房屋,起诉后,法院却以这种理由驳回了诉求?!
房屋被强拆赔偿标准怎么确定?没产权证的车库储藏室能否获补偿?
拆迁律师:住宅被强拆后,村民提起诉讼,拆迁方称其并非被拆迁人
推荐资讯
- 1北京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出乎意 3798
- 2华为全屋智能AWE2024前 3409
- 3为什么进户线要用铝线 2443
- 4用心服务筑就每一份美好 2024
- 5安吉云上草原售楼处电话&md 1829
- 6杯子送人有何忌讳吗 男人送女 1824
- 7菏泽轻轨线路图已出?看看是不 1718
- 82020年竟有农村拆迁补偿4 1600
- 9探索现代人需求,安放生活理想 1527
- 10松下全屋净水系统:全屋深度净 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