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加强农村用地监管

2月7日,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三部门已于1月28日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用地范围、农村产业统筹布局、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强调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下,支持和鼓励农村建设用地的复合利用及发展、加强了对违规用地和发展的法律保障、优化用地审批及规划许可流程,最后还强调了进一步加大农村用地的监管力度。

值得关注的强化用地监管内容中,为了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大量的耕地用于非农项目建设,我们已然面临着补充耕地的问题,如果再不加强管理及监控,极有可能面临粮食问题。农村三产融合应该要拓展发展的思路和想法,复合利用土地,最大限度发挥土地利用率,而不是一味地大量占用耕地。我们在发展的同时,也要保护土地资源,发展和保护,两者都不能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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