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修改

  据新华社7月27日消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拟提请8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当天,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也提到,研究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房优惠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北京商报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蒲莎莎 )

相关知识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修改
武汉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道交法等9部法律拟"打包修改"
北京明确:5月31日后按规定生育三孩,享生育奖励假30天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
西陵区幼儿园保教费补助发放政策问答
中央文件再提收缩型城市,人口将向这19个区域集聚
中央文件再提收缩型城市,人口将向这19个区域集聚
保定徐水区对XS-01、XS-03控制单元局部地块进行修改
宅地70年产权续期是否收费? 或待房地产管理法修改

网址: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修改 http://m.jiajux.cn/newsview98691.html
所属分类:行业资讯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