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保障民营企业取得政府供应或园区转让的工业用地权利

中国网地产讯  10月23日,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优化土地市场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取得政府供应或园区转让的工业用地权利,允许中小民营企业联合参与工业用地招拍挂,可按规定进行宗地分割。

鼓励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并进行研发创新,根据相关规划及有关规定允许增加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等费用。

民营企业退出原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支持依法依约转让土地,并保障其合法土地权益;易地发展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重新安排工业用地。

(责任编辑:崔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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